业务分类
首页 > 业务分类
业务分类
业务分类

水土保持方案、验收

2026-07-15

水土保持编制目的 

1、明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应落实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将有利于建设单位将其法定义务落到实处,为防治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提供技术依据;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减轻项目区原生水土流失,防治新增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为工程建设和当地经济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在调查和分析测算的基础上,明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与防治责任范围,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评价主体工程设计的合理性,预测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确定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和治理方案,拟定方案实施进度及实施保证措施;

4、根据工程建设及影响的特点,采取工程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永久与临时措施相结合、效益与经济性相结合及行之有效的监理、管理、监督、监测措施和体系,及时并有效地防治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

5、将水土流失防治纳入主体工程建设计划,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充分发挥水土保持设施的作用,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控制,保证水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经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保证。

水保方案报告书、表的界定  

(1)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3)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水保方案审批要求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审批;

(2)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至少一名专家签署是否同意意见,审批部门不再组织技术评审;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意见是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组织开展技术评审,评审费用应当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禁止向生产建设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评审费用;

 编制水保方案需提供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

(2)项目规划四图电子版(CAD格式)----现状图 、平面图、 竖向图 、管线图

(3)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电子版)

(4)土地使用证书或土管部门的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转让合同

(5)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证明

(6)营业执照及项目相关批复复印件 

© 2026 泰安市恒成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鲁ICP备2026041747号-1 腾云建站仅向商家提供技术服务